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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郑州财经学院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 部标代码:1349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普通本科4年,专科3年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授予郑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876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7000台,多媒体教室257个,拥有功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1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2个,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200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教授、副教授46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868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并从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有针对性地聘请兼职教师169名。
学校下设
会计学院、
电子商务学院、现代物流与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互联网金融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现代
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
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6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1个,涵盖
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
会计学为引领、
物流管理和电子商务为主干、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优势特色专业群。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
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为依据。
第十七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 普通类及中职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省招办投档规则,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均执行省招办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二)艺术类专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 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六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联系单位,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周六周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本科文科类学费14600元/生/年,本科理科类学费14900元/生/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学费(不分文理)16000元/生/年,专科学费116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空调八人间1100元/生/年、空调独卫八人间1500元/生/年。2020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 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E-mail : zzcjzsb@zz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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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商丘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全称:商丘学院 国标代码:14003
第四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第五条 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办学地点开封市) 国标代码:14003 办学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新区第五大街北段6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商丘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商丘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学校有关领导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按教育部下达本科计划总数1%的比例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个省份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后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学校普通本专科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定;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执行所在省份录取规定;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 对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本科文史类15000元/年,理工类16000元/年,专科9500/年;体育类本科15000元/年;艺术类本科17000元/年,艺术类专科10000元/年;普通类专升本15000元/年,艺术类专升本16000元/年;最终收费以主管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商丘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商丘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校还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资助措施;并且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 通讯地址及招生咨询方式
第二十三条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邮 编:476000
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699999
学院网址:
E-mail:zsc@sqxy.edu.cn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进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学校代码:13501
3.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本科
6.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按照国家规定授予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办学理念: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的办学理念可以概括为“一个适应、两个坚持、三个注重。”即: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质量,注重特色办学,注重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大学。
学院以建设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切实提升办学水平,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优化专业设置,立足于培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们办学的基本目的。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学生和教师为本的治校理念,坚持走以提高质量和突出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8.办学特色:民生学院在继承和发扬母体学校河南大学“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优良校风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认真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学院大力开展“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学院制定并开始执行小学期试点方案,实施教师讲课达标考核制度;学院始终坚持各学科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打造民生特色培养模式,全力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战略,强
化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培养具有综合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学院成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聘请多名学者及专家团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公务员考试、考研深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职业规划、创业实践、素质拓展、社团文化等有益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广泛领域进行指导与培训,学生能力得以全面提升,成绩显著。近年来,在全国和河南省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中,学院先后多次获得省级先进集体、上千余人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奖励。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我院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4.凡报考我院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省内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其他省份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关艺术类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
(三)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包括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4.由于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英语语种,故原则上我院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且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5.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为15000—17000元/生/年。经物价部门审定,学院根据住宿条件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各项标准见当年度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印制的《填报志愿专刊》或我院的《新生入学须知》。
(五)奖助措施
1.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外,学院设有:①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生/年;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③单项奖:文体活动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和发明奖等;④先进个人奖;⑤先进集体奖等。另外,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保人寿、鸿翔集团等企业和个人出资在民生学院设立有单项奖学金。
2.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 普通本科: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普通本科
学费 (元/年)
其中外省计划
备注
经 济 学院
经济学
文/理
4
90
15000
天津14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4
90
15000
天津16人
金融学
文/理
4
100
15000
新疆10人、河北13人
经济统计学
文/理
4
80
15000
统计学
理
4
60
16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
4
60
16000
师范类
商 学 院
会计学
文/理
4
150
15000
旅游管理
文/理
4
100
15000
河北12人、山西10人、 宁夏10人
行政管理
文/理
4
130
15000
安徽5人、陕西10人、 新疆10人
财务管理
文/理
4
90
150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4
90
15000
山西10人、福建10人、安徽5人、青海10人
人 文 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
4
130
15000
师范类
应用心理学
文/理
4
80
16000
法学
文/理
4
90
15000
安徽10人,新疆10人 广西10人
学前教育
文/理
4
80
16000
师范类
英语
文/理
4
90
15000
师范类
理 工 学院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文/理
4
80
16000
新疆10人
环境科学
理
4
60
160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
4
90
16000
通信工程
理
4
80
16000
甘肃10人、河北5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
4
80
16000
土木工程
理
4
90
16000
应用化学
理
4
160
16000
甘肃10人、广西10人、宁夏10人、新疆10人、福建10人
生物工程
理
4
90
16000
甘肃10人、陕西10人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理
4
80
16000
医 学 院
药学
理
4
100
17000
福建10人、青海10人、广西10人、陕西10人、宁夏10人、新疆6人
护理学
文/理
4
140
17000
浙江16人、新疆10人
传 媒 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4
120
17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4
110
17000
山西10人
新闻学
文/理
4
120
16000
广告学
文/理
4
100
16000
网络与新媒体
文
4
50
16000
艺 术 学院
环境设计
艺术
4
110
1700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4
120
17000
动画
艺术
4
40
17000
书法学
艺术
4
80
17000
体 育 学院
体育教育
文/理
4
40
15000
师范类
合计
3450
362
2.专升本
招生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专升本
学费 (元/年)
备注
会计学
专升本
2
30
15000
环境设计
专升本
2
30
17000
学前教育
专升本
2
240
16000
师范类
临床医学
专升本
3
350
17000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12人
护理学
专升本
2
500
17000
英语
专升本
2
30
15000
师范类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2
30
15000
师范类
旅游管理
专升本
2
20
15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升本
2
30
17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
40
16000
合计
1300
咨询电话:0371-23880086、23880262、23881010、23887396
网 址:
电子邮箱: mszb@ henu.edu.cn
(说明: 招生计划以《2020年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
以上,就是优佳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郑州财经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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